为规范我区涉渔违法线索举报奖励工作,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渔业生态保护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《广东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》《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,我局牵头修订完善并拟写了《清远市清城区打击非法渔业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公开征求意见时间:2026年8月14日-9月13日,共30个自然日。公众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:
1、来信请寄: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下濠基178号楼三楼(收);邮编:511500;
2、电子邮件请发至邮箱:qcnyzhifa@163.com;
3、联系电话:0763-3324008。
附件:《清远市清城区打击非法渔业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
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农村局
2026年8月14日